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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(10 / 2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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剩菜剩饭,没有罐头可以吃,知道吗?”现在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将损失降到最低了。

“好哇!好哇!”莫秋樱快乐地点头如捣蒜,只要能留下痞子,她就心满意足了。

“你当然好了。”莫青穗没啥好气地嘟嚷一声。

“对了!你把猫讨回来的时候,易辙有没有说什么啊?”莫秋樱迟疑地轻启红唇,小手无意识地搔了搔猫咪的肥肚。

莫青穗那气呼呼的俏脸上还是有难掩的怒火。“哼!那家伙还能说什么?”他卑鄙地利用一只猫来占一个笨女人的便宜,她没告上警察局就已经算他走运了,他哪有立场再多说什么啊?

不过,易辙这名字还蛮耳熟的,她究竟是在哪里听过呢?

“可是痞子吃他的、喝他的、睡他的,在他家花了不少钱耶!他应该很生气才对啊!”按照常理推断,任何人都会因为做白工而气得暴跳如雷,更何况是易辙那么讨厌猫的人。

“大姊,你已经付出代价了,你忘记啦?”莫青穗克制地眯起灵亮剔透的乌眸,险些就要失手掐死她那既笨又没记性的大姊。

“有吗?什么代价?”两只困惑的水瞳眨啊眨的。

莫青穗咬牙切齿地提醒她。“大姊,你不是已经被他吃乾抹净了吗?那就是代价啊!”娇脆的声音中含著明显的挫败。

莫秋樱羞红著脸蛋,结结巴巴地坦承:“其实我们还没做做那件事。”这就是她觉得亏欠易辙的地方了。

青穗突然双眼一亮。“呵!那我们不就赚到了。”

“阿穗,我们把痞子欠的钱还给易辙好不好?”莫秋樱小小声地询问当家的小主事。

因为家中的经济大权全掌握在青穗的手中,凡是动用一千元以上的“钜款”都要经过她的同意才行。

“这个哦”莫青穗露出挣扎的表情。

“阿穗,我们做人要顶天立地、堂堂正正的,不可以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来,更不可以——”

莫青穗举起右手,威严地阻止她的叨絮。

“好!我投降了。”她上课快来不及,没时间听她念下去了。“喏!这两百块拿去。”她忍痛从皮夹中抽出两张红色钞票,打发似地塞给她。

“才两百块会不会太少了一点?”莫秋樱为难地盯著手心上的钞票,不知该不该收?

如果她收下了这少少的两百块,将它赔给易辙,极有可能刺激到他,万一他不甘心杀上门来怎么办?可是如果不收下这笔钱,她又无法给他一个交代,这样拖下去也不是法子啊!

“两百块已经很多了,大姊,钱不是那么好赚的,我们要节省一点才行。”莫青穗的小手挥了挥,像是想赶掉她大姊脑海中败家的念头般。“记著!钱用信封装好,放在他家的信箱里就可以了,千万不能和他碰面哦碰面哦!”她一脸郑重地叮嘱她。

“为什么?”没必要这么麻烦吧?

“因为我怕你又傻呼呼地答应什么蠢事了。”莫青穗毫不留情地戳伤她的尊严。

“噢!”莫秋樱的头羞愧得点到地面去了。

买完菜后,莫秋樱立刻听话地把信封投在易辙的信箱内。

“你投了什么东西?”

像鬼魅般,易辙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她的背后——以一个拿著拐杖的人而言,他的动作优雅得不可思议。

“喝!”莫秋樱吓得跳了起来。“你走路怎么都不出声音啊?吓死我了!”她颇有怨言。

“是你太专心了。”易辙若有所思地瞥了一下信箱,然后低沉地开口:“对了!那只猫是被你妹妹带走的,我没丢弃它。”先把话说清楚,省得她将来不认帐。

不管那只笨猫现在在何处,总之,他收留了它近半个月的时间,那她就得遵守约定,不能赖皮。

“我知道啊!阿穗已经答应我留下痞子了。”一讲到这里,莫秋樱就开心得不得了,忍不住激动地握住他的大手。“谢谢你的帮忙,真是多亏你了。”

见到她乐得眉开眼笑,易辙的嘴角有趣地缓缓勾了起来。

“不客气。”别忘了他的恩惠就好了。

“易辙,你真是个大好人。”莫秋樱感叹地笑了笑,一张清艳的俏脸上布满了感激之意,压根儿忘记当初是她千拜托、万拜托,甚至还用身体当条件,他才勉为其难留下痞子的。

“嗯。”易辙满意地咕哝一声,接著抽回自己的大手,掀开挂在墙上的信箱。“你寄了什么东西给我?”

明明是天天见面,而且住得这么近,这女人居然还寄东西给他,真是可爱。

“呃那个是”莫秋樱渴望地盯著他手中的信封,一副很想抢回来的模样。完蛋了!等一下他肯定气得七窍生烟。

“哪个?”易辙有趣地拆开信封,发现里头装了两张钞票。“你干嘛包两百块给我?”

“呃你收下就是了,别问那么多了。”莫秋樱像是突然对地上的蚂蚁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般,两只眸子几乎是专心地黏在地板上。

“我不收来路不明的钱。”易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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