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(1 / 2)
雨势没有缓和的迹象,夜又深了,楚心言不得不随着俞熠皓在别墅过一夜。若非别墅还住着丁避家夫妇,她一定会坚持叫计程车回去,绝不会待在这里过夜。早上醒来,灿烂的阳光从落地窗洒进来,楚心言闭着眼睛静静享受。她已经很久没赖床了,可是这一刻,她一点也不想破坏这种宁静的感觉。基本上她不是那种会认床的人,可她最近一直夜不成眠,昨晚才心想这种情况下必定睁眼到天亮,没想到闻到被子散发出来的阳光味,不知不觉就睡着了。磨蹭了一会儿,楚心言掀开被子下床,进入客房的浴室刷牙洗脸,原本还懒洋洋的精神彻底苏醒了。接着换下向丁妈借穿的睡衣睡裤,穿上原先的衣服,这才走出房间。早餐的香味扑鼻而来,有肉香、蛋香、咖啡香可想而知,早餐一定很丰盛,教她忍不住咽了口口水,肚子也跟着咕噜咕噜叫。她顺着香味来到饭厅,看到餐桌中间摆了水仙花,不禁一怔。中国水仙有个花语——“想你”谨哥哥在育幼院时种了一盆水仙,非常细心呵护,因为他将对病中母亲的思念全部投注在水仙花上面。真是稀奇,水仙绽放在寒冬时节,可与松、竹、梅媲美,怎么这个时候可以看见水仙呢?楚心言好奇的靠过去打量,瞧个仔细。竟然是人造花!怔愣了下,她不禁莞尔一笑。怎么会在餐桌上摆人造的水仙花?难道有什么特别的含意?还是因为太喜欢水仙花了,没有真花,索性摆上人造花自我安慰?不管什么原因,在她看来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——怪异。“你起来了啊,正好,我正准备弄好早餐后去叫你起床。”俞熠皓端着一个大托盘走出厨房,托盘上的每一道餐点都是双份。这个情景令她太意外了,半晌才挤出话来。“你会下厨?”“早餐最简单了,每次来到这里,我都是自己动手做早餐。”他一一将托盘上的早餐摆上桌。“坐下来吃早餐啊。”“谢谢。”楚心言在其中一份早餐前面坐下来,这才发现是中式早餐。“不喜欢今天的早餐吗?”“不是,怎么会是中式早餐?”除了咖啡,这是很传统的一份中式早餐。“你不是喜欢吃中式早餐吗?”没错,她喜欢中式早餐,平日因为赶着出门上班的关系,只能以三明治果腹,可是一到假日,她一定会亲自下厨准备一顿丰盛的中式早餐,然后慢慢享受假日的早晨。从小她对中式早餐就情有独钟,认为中式早餐只会出现在有母亲的家庭,虽然酱菜都是现成的,不过需要清洗的餐盘却一堆,若非家中有个殷勤的母亲,谁愿意在水槽堆满那么多餐盘?她喜欢中式早餐,这种事连好友都不见得知道,他怎么会知道?难道她说过?“你还不赶快吃,稀饭要趁热吃。”是啊,稀饭要趁热吃,可是吃了几口,她还是忍不住问了。“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中式早餐?”“你说过。”这是当然,不是她说过,他怎么会知道?可是,她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?“你忘了吗?”俞熠皓的眼神尽是宠爱。“你说过的话,我从来没忘。”心脏,仿佛搭上了云霄飞车,跳得好快她慌乱的低下头吃早餐。“真是谢谢你如此看重我说的话。”“从来”这两个字会不会太夸张了?从他们初次在阿里山巧遇至今,不过两、三个月,没见几次面,说过的话少之又少,他记住也不奇怪,可是,他的口气怎么好像他们相识许久了?她突然想到某种情况——当一个男人想追求一个女人,就是第一次见面,也会说得好像他们早在上辈子就相遇了不过,这种情况实在不适合套在俞熠皓身上,他绝对不是登徒子。“既然来到这里,离开之前,我们到这附近走走,你觉得如何?”“我还有工作要忙。”“这附近有溪流,可以抓蝌蚪。”猛然抬起头来,楚心言两眼闪闪发亮。“这附近可以抓蝌蚪?”“对啊,我们中秋节都会在这里过节,就是为了到溪边烤肉、抓蝌蚪。”对于抓蝌蚪,楚心言有着难以忘怀的回忆——“谨哥哥,小黑说我像蝌蚪,我像蝌蚪吗?”小黑是宝贝最讨厌的人,他自己长得丑八怪,还嫌她是个小胖妞。“小黑为什么说你像蝌蚪?”“他说我喜欢扭来扭去,还有,我的头很大,脚很短。”“小黑是故意逗你的,你的头没有很大,只是头发多了点,又是卷毛,因为还没长高,头看起来就变大了。”谨哥哥说什么,宝贝都相信,可是谨哥哥没说的话,这表示什么呢?宝贝肩膀泄气的垂下来。
“我的脚真的很短对不对?”“傻丫头,你现在年纪小,脚当然短,长大了,脚就变长了。”“真的吗?以后我的脚会变长吗?”“谨哥哥什么时候骗过你?”对,谨哥哥绝对不会骗她,可是高兴不到三秒钟,她又垂头丧气了。“我现在真的很像蝌蚪对不对?”“蝌蚪很可爱。”“蝌蚪很可爱吗?”宝贝看过蝌蚪的图片,但是看不出来哪里可爱。“谨哥哥带你去抓蝌蚪,你就知道蝌蚪有多可爱了。”隔天,谨哥哥带她去育幼院附近的溪边抓蝌蚪。蝌蚪真的像小黑说的一样喜欢扭来扭去,头好大、脚好短,可是也像谨哥哥说的,很可爱,不过更重要的是,她好喜欢跟谨哥哥一起抓蝌蚪,他们玩得全身都湿了,笑得好开心好开心,难过的事都忘记了——为什么把她丢在育幼院门口的妈妈迟迟不来接她回家呢?真的不重要了,因为有谨哥哥陪在她身边。从此之后,谨哥哥常常在假日带她去溪边抓蝌蚪,抓完蝌蚪后,他们会站在大石头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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