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读历史 |

民国写文日常 第85(3 / 3)

加入书签

三十多年,从没听过这样的做法。”

姚晓瑜也觉得诧异,她之前虽然没怎么买过粽子,但肉粽的确是有卖的,两人就着这个话题说了几句,姚晓瑜才知道小贩以前是在北京卖粽子,三天前才来的上海,而北平那边只有加小枣之类的甜粽,蘸糖吃的白粽,至于火腿猪肉馅料的咸粽子,别说做,连听都没听过。

“上海这边各地的人都有,吃甜也吃咸。”

姚晓瑜没说什么建议小贩卖肉粽之类的话,小贩若是有心,自然会去寻思钻研,就是不卖咸粽,这甜粽也足够支撑生活——这粽子比其他挎着篮子的好吃多了,若是有些运道,开个店是可以的,摆摊也能养活家小,就是不知道这人碰着什么事,竟到了上海。

这个时代的人口流动比过去频繁,但总体来说离开家乡外出闯荡的还是少数,大家依旧讲究个安土重迁,小贩这样有家有口的年岁,除非在当地真的活不下去,不然都不会离开。

姚晓瑜的好奇只是一闪而过,咸粽也只是随口一说,吃了粽子漱了口她便继续回去休息,浑然不知小贩心中的惊涛骇浪——

小贩等姚家关了门便继续卖粽子,叫卖声不高生意却不错,走了几条街将最后一个粽子也换了铜元,小贩便回了家休息,瓜皮小帽扯下来,再用湿布擦了脸,用碳粉画上去的粗眉被擦干净,五官一下便柔和了许多。

这小贩是个穿了男装的女子。

“咸粽子……明天去瞧瞧。”

何家宝算了算匣子里的铜元,表情松快了些,她包甜粽子的手艺很好,但总是胆战心惊,要是真的有咸粽子,那就是一条新路。

何家宝原本不叫这个名字,她叫巩大妮,是巩家的长女,嫁到了卖粽子为生的都家,本以为就是普普通通的过日子,但成了婚才知道她的丈夫都璋有打人的癖好,而公婆只要没让拳头到他们身上,也并不管——找巩大妮做媳妇,本来就是为了传宗接代挨巴掌的。

俗话说的好,嫁过来的媳妇买来的马,任人骑来任人打。

这个时候讲究嫁鸡随鸡嫁狗随狗,巩大妮的家里对她也并不疼爱,她只能咬着牙熬,告诉自己怀孕就好了——然后就被打流产了。

那是她的孩子头一回到来又消失,但不是最后一回,转眼几年过去,她又怀上了,这次大夫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好好养着,再落了胎她便不能再生,她小心翼翼的躲着,可都璋还是扬起了拳头……

巩大妮不太记得发生了什么,只知道她清醒过来的时候,都璋连着他父母的脑袋已经跟身体分了家,地上有一把从中间断开的菜刀,她手上抓着一滴滴往下滴着红色液体,卷刃的柴刀。

她在原地呆了一会儿,便去找都家的大洋,连着卖粽子原料的货款也不过十多个——都璋不知道从哪里染了赌瘾,借了钱还不起,家里舍不得他被砍断手指,便用积蓄还了贷。

巩大妮也不嫌钱少,全都放到袋子里换了男装,带着磨刀石就去扒火车,她也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,睡了又醒过来,迷迷糊糊顺着人流下车,支棱起耳朵听旁边的人说话,才知道自己到了上海。

她用地上的碎碳把自己的眉毛描粗,用粗眉大眼的刻板印象加强对男子形象的伪装,又给自己起了个家宝的名字,捡了何做姓氏,就这么成了北京来上海讨生活的何家宝——她本来想叫有根的,但想想还是没叫,家里的宝贝有男有女,但根只能是那二两肉,她不乐意。

她用走街串巷练出来的本事,寻了个便宜的房子住下,押金带着租金转眼就将手头的大洋吞掉大半,在街头寻摸完一圈,银元花的只剩下铜元,也没找到能做的事情,最后一咬牙,靠着在都家学会的手艺,重新卖起了粽子。

都家的粽子好,但做粽子是个苦力活,都璋只想轻轻松松做买卖,都家的爹娘没办法,才把这手艺教给了儿媳,巩大妮三更睡五更起,却连多吃口饭都要被瞪眼睛立规矩,她用这粽子赚钱丁点不亏心——只是担心有吃过都家粽子的人找过来。

她对都家人死没什么内疚:她怀了三个孩子,一命抵一命刚好,便是这次的不算数,按照她被打的流产的孩儿,三个抵一条命也是足够的,可这话说服不了别人,她也只能躲出来。

若是这边能卖肉粽,她换个馅料再换个包法,以后就不用担心了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作者有话说:小贩抢戏!

————

————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